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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新疆大学报考点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10日    来源:    作者:    阅读: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6〕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自治区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6〕5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新疆大学报考点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考生范围

    新疆大学报考点(6509)接收以下考生: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乌鲁木齐市报考新疆大学的考生;乌鲁木齐市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新疆大学的考生;教学点所在地在乌鲁木齐市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新疆大学的考生。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和正式报名同等有效。

    2.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报名要求

    (1)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

    (2)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与材料(含照片),如需重新报名,须先取消已有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报名,报名信息取消后无效。

    (3)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不通过的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原因,及时核对、修改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核验材料,以免影响报名考试。核验材料要求参见本公告第三项。

    (4)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时须在对应模块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照顾政策。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应届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应选择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就业单位填“无”,毕业后在所填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择业;历届毕业生应为在职考生且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应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不得更改。定向就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自202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整合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6)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在对应模块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7)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报名前申请资格,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南疆高校教师项目除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8)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9)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报名费用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4日22:00)前,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按照新价非字〔2000〕27号文规定每生120元。缴费成功并按要求提交核验材料后,方可进入报考点资格审核,否则报名无效。取消报名、截止时间未按要求上传补充材料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考试费预计于12月底前通过原渠道退回;审核通过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确认及资格审核

    1.确认方式

    2027年研考起,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报名信息填写、报名照片采集并缴费后,须按照系统提示或本报考点要求一并提交核验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与材料(含照片)。

    2.上传材料要求

    (1)考生身份信息材料:

    ①乌鲁木齐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含教学点在乌鲁木齐市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②户籍在乌鲁木齐市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③户籍在乌鲁木齐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④户籍不在乌鲁木齐市,在乌鲁木齐市工作的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的近1个月(7月—10月均可)的新疆社保记录清单;援疆干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考生需提供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如签订的有关协议等)。

    (2)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材料(网上报名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期间更改姓名的,还须上传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更改身份证号的,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

    ②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上传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③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上传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④国(境)外高校未毕业本科生(在招生单位要求的2027年研究生入学时间前可以毕业)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

    ⑤往届毕业生上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后更改身份证号或姓名的考生,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3)在读研究生报考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职考生提交符合条件的户籍信息(户主页及本人页)和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的近1个月(7月—10月均可)的新疆社保记录清单;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其他还需要上传核验材料的,考生应按照系统提示或者报考点要求完成上传。

    3.审核时间

    网上报名结束后,本报考点集中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审核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10:00至10月31日17:00(考生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12:00)。考生应及时登录研招网关注审核结论,并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时间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为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报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考生,须先确认报考专业是否招收相应计划,确认后再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报考专业不招收相应计划,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非本报考点接收范围内的考生,请选择工作(学习)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就近报考点。

    3.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工作、学习等情况,提供真实材料,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有效,建议报名时使用的手机号与学信网注册账号的手机号一致。

    4.更改姓名、变更身份证号码的考生,请使用更改后的个人信息报考。

    5.考生应严格遵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及时关注学信网站内信息或报名所留手机短信,根据提示信息完成规定内容,逾期不再补办。

    6.未尽事宜,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新疆招生网、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等,查看相关公告及通知。

    7.报考点咨询电话:0991—8582567。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成功!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