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同行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评估监测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加强课程教学管理,促进课程教学质量提升,现将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同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本次同行评价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6日截止,即本学期第15周之内完成。
二、网上评价操作流程
1. 登录微信公众号“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或者网页版“新疆大学研究生评教管理系统”进行评教。
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发布自己学院评价任务,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评价主体人员名单,领导和同行教师的听课次数参照《新疆大学关于干部、教师听课的规定(试行)》(新大校办字[2006]57号)文件要求,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执行。
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学督导可不参与本单位的同行评价。
四、组织实施
1. 评价组织:请各课程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有序组织评价工作,建议单位内统筹安排评价任务。可通过集中观摩课、分散听课等不同形式组织评价,确保评价程序合理、过程严谨、结果可信。
2. 评价方式:对课程的同行评价采用线下听课、线上评价的方式。即,听课结束后,听课人在“新疆大学研究生评教管理系统”对应提交评价结果。
3. 时间节点:
3月16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评价主体人员名单,并由“新疆大学研究生评教管理系统”院级管理员完成“导入不参评名单”操作。
3月19日前,各院级管理员发布同行评价任务。
6月6日,同行评价任务结束。
联系人:阮康 0991-8585357
附件:
附件1.新疆大学同行听课评价表(注:本表仅参考用)
附件2.新疆大学研究生院院级管理员操作说明
附件3.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人操作说明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