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效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从我校2016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公开推荐,并优先从上一年度确定的“博士生培养对象”中推荐。
2、硕士研究生就读的学科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硕士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
3、硕博连读研究生要求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外语水平较高,独立开展科学研究能力较强,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的潜质。
4、各培养单位应合理分配推荐名额,保障生源选拔质量。推荐名额将列入当年各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
5、各培养单位按要求进行推荐选拔,并对推荐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进行为期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各单位将《新疆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汇总表》(附件1)、《新疆大学拟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审批表》(附件2)、《新疆大学拟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表》(附件3)、学科综合考核的试卷和口试记录、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少数民族研究生提交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和MHK四级证书)和已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报学校审批后,进行公示。
6、各相关培养单位可以从2017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秀学生,作为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对象,实现硕博连读的贯通培养。选拔办法参考《新疆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考核办法(试行)》。选拔结果公示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7、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4月15日。
材料报送地点: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