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新疆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新大校字〔2025〕41号)等相关规定,经新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授予龚晓潇等125名研究生博士学位,高雪等1395名学术学位研究生、韩璐等2635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现将学位获得者名单公布如下:
新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