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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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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5年04月08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全国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确定为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交叉学科十二个学科门类涵盖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现有3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自治区十四五优势学科振兴工程建设学科(数学、中国语言文学和机械工程),6个自治区十四五特色学科创新工程建设学科(法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电气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9个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学、环境与生态学、地球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社会科学总论、数学、农业科学)进入ESI全球前1%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是新疆高校中学位授权最多、学位授权体系最完备的高校。

    、招生计划

    2025我校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包括普通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面向各专业招生,拟招收7人。普通计划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招生时间

    新疆大学2025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时间为4-5月。

    、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两种方式。

    、招生专业

    详见《新疆大学2025年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习方式

    全日制。

    、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学历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以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身份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博士生导师正高级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及其他违反科研诚信记录。

    7.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已获得硕士学位者须为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如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8.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外国语语种仅限专业目录中所列语种)。

    9.同等学力人员须具有承担专业工作的能力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取得突出成果近三年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研究论文(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等。

    10.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合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且取得报考资格。该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由考生生源地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11. 满足招生学院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

    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制程序分为个人申请、报考资格审核、外国语水平测试、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等环节

    (一)个人申请

    报名期间,申请人根据招生简章及报名公告要求在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报名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

    1)诚信承诺书。网上报名完成后在系统下载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在学证明。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由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4)《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完成后在系统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须经本人签字及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单位签章时应注明同意报考的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

    5)《新疆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按照第六条第款提供符合要求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由专家签名。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专家。

    6)有效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外语面试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7)硕士阶段成绩单。考生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毕业生也可提供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8)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含专家评阅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开题报告、研究进展报告、硕士论文摘要和目录复印件。

    9)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如学术论文、报纸学术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类成果、学术专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行业标准等。专著、编著、译著类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其他成果全文提供。

    10)科研奖励及科技竞赛获奖(复印件)。

    11)科研项目及招生学院规定可证明个人水平能力的其他材料。

    12)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另须提供报考资格材料。

    13)《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个人自述和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2. 注意事项

    12025年博士生招生材料审核赋分环节全部在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完整准确上传第(1-12)项电子版申请材料,并在报名结束三天内,将纸质版材料按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通过邮政EMS寄送至招生学院(邮寄地址见新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存档备查,材料使用后不再退还。

    2)第(13)项材料为综合考核所需材料,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在考核前将材料送至招生学院。

    个人申请及材料提交时间为:2025414~54日。

    报考资格审核

    学院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审查提交材料是否完整

    报考资格审核时间:2025428~59日。

    外国语水平测试

    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外语(仅限专业目录中所列为外国语语种未达到免试资格的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外国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

    ①CET4≥425分或CET6≥390分或通过所在学校的英语过关考试;②IELTS≥6.0TOEFL≥85GRE≥260GMAT≥650WSKPETS5考试合格;以第一作者在英文SCI期刊发表论文;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外语测试时间:2025517日上午。

    (四)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专业课。政治理论考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专业课加试科目由招生学院公布,在综合考核环节组织完成。

    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025517日下午。

    材料审核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按照学院招生实施细则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评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原则上进入综合考核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 150%

    材料审核时间:2025510~518日。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由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笔试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基础知识、前沿知识等的掌握情况。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政治思想素质、学科背景、科研经历及产出成果以及对拟研究领域的见解和研究工作设想等。

    综合考核时间:2025519~525日。

    八、择优录取

    (一)学校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考生若再次报考我校,需重新报名申请,参加考核。

    (二)定向就业考生正式录取前,其所在单位及其本人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核、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政策,学校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自主划线。非报考本计划人员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录取,报考本计划人员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外录取。

    、学制及学费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6年。

    学费标准按自治区发改委制定收费标准执行考生可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专业学费

    、奖助体系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参评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以学校文件及当年通知为准。

    十一、报考咨询

    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991-8582567,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研究生院网站首页。

    网址:http://gs.xju.edu.cn(新疆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