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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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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时间:2026年09月17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为切实做好2027年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新疆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并按规定及时完成各环节操作。

    一、接收类型及专业

    (一)推免硕士生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及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外,我校其他各硕士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生。招收推免硕士生的数量不超过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直博生

    我校所有博士招生专业均可招收直博生。招收直博生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30%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3.学习成绩优异、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无违纪记录或所受纪律处分已解除。

    4.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工作程序

    我校推免生招生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综合考核、拟录取三个环节。

    1.网上报名921日,考生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完成后,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招生要求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

    2.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报考学院具体负责。材料接收方式、材料清单、面试方式、时间等具体事项以各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通知为准。

    3.拟录取。各学院根据实施细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时限以系统设定为准)。考生接受录取后,原则上不再解锁。1020日前,各学院完成全部推免生的待录取工作。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四、特别提醒

    1.2027年我校在乌鲁木齐校区和喀什校区同时招生,乌鲁木齐校区的学院代码为101405,喀什校区的学院代码为501512

    2.所有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受理其他渠道的考生报名申请。

    3.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4.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且被推荐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5.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6.咨询电话:0991-8582567监督电话:0991-8581939

    7.请考生及时关注新疆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新疆大学接收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

    附件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3:新疆大学直博生专家推荐书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20269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