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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大研字〔2021〕13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11月03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新大研字〔202113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准确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及《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并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能够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结合所在学科(专业领域)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元素,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4.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团队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

    二、经费资助

    项目经费为1~2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年,项目建设经费分期划拨,一般立项后拨付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50%

    课程负责人对项目的研究进展、经费使用、成果形式、结项验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等全面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学校计财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制定的相关使用管理办法。

    三、中期检查

    项目立项建设一年后研究生院对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由课程负责人填报《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提交相关进展材料,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拨付剩余经费,可继续开展研究工作,其中结果为优秀的课程,在教育部或自治区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发布后,课程负责人可自愿申请中止项目,并在前期研究基础上补充新的研究内容重新撰写申报材料,参与国家级或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结项验收

    已完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报《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项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关成果材料,由研究生院组织结项验收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答辩及评审形式。

    不能按期结项,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生院统一审核后确定延期。延期不能超过一年,且只能延期一次。

    验收合格的做结项处理;验收不合格的,做撤项处理,收回结余经费,并进行校内通报,同时取消项目负责人2年内申报学校各类研究生建设项目的资格。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课程思政建设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研究生任课教师深入学习《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文件,做好项目的推荐及审核工作,对立项的示范课程,要组织观摩,收集、交流观摩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推广成果。

    2.材料报送。由课程负责人填报《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1),由所在学院进行审核,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7份)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不同项目分别打包,文件名“单位-负责人姓名-课程名称”)。


    附件:1.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2.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