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研字〔2021〕13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准确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及《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并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能够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结合所在学科(专业领域)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元素,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4.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团队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
二、经费资助
项目经费为1~2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年,项目建设经费分期划拨,一般立项后拨付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50%。
课程负责人对项目的研究进展、经费使用、成果形式、结项验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等全面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学校计财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制定的相关使用管理办法。
三、中期检查
项目立项建设一年后研究生院对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由课程负责人填报《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提交相关进展材料,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拨付剩余经费,可继续开展研究工作,其中结果为优秀的课程,在教育部或自治区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发布后,课程负责人可自愿申请中止项目,并在前期研究基础上补充新的研究内容重新撰写申报材料,参与国家级或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结项验收
已完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报《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项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关成果材料,由研究生院组织结项验收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答辩及评审形式。
不能按期结项,需要延期的,经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生院统一审核后确定延期。延期不能超过一年,且只能延期一次。
验收合格的做结项处理;验收不合格的,做撤项处理,收回结余经费,并进行校内通报,同时取消项目负责人2年内申报学校各类研究生建设项目的资格。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课程思政建设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研究生任课教师深入学习《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文件,做好项目的推荐及审核工作,对立项的示范课程,要组织观摩,收集、交流观摩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推广成果。
2.材料报送。由课程负责人填报《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1),由所在学院进行审核,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7份)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不同项目分别打包,文件名“单位-负责人姓名-课程名称”)。
附件:1.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2.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