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研字〔2023〕47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准确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及《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课程已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并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 课程能够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
3. 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结合所在学科(专业领域)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元素,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4. 课程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 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团队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
二、申报工作说明
1.原则上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担任1项校级研究生教育相关项目(教育改革、课程思政、精品课、教材、案例库)的主持人,超出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2022年获批自治区研究生教改项目和校级研究生项目(教改、课程思政)立项的主持人在能够确保通过验收结题的前提下允许申报,若原项目未能通过结题验收,则撤销2024年校级建设项目,并收回全部建设资金。
3.2023年获批自治区研究生教改、精品课建设项目和校级研究生项目(教育改革、课程思政、精品课、教材、案例库)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如上项目。
4.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申报书(附件1)报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审查推荐后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立项。
三、资助额度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每门资助1~2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项目建设经费分期划拨,一般立项后拨付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50%。
2.课程负责人对项目的研究进展、经费使用、成果形式、结项验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等全面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学校计财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制定的相关使用管理办法。
四、中期检查及验收
课程立项建设1年后,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建设内容和建设指标,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课程负责人应提交阶段性成果和中期总结,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课程,将终止其建设资格,并停止经费的拨付。
建设周期结束后,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项目经学院审核论证后,于12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文件按照“单位-负责人姓名-研思政”命名。经评审确认立项后报送纸质版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阮康 8585357 邮箱626961723@qq.com
附件:1.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2.新疆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6日